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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紀錄:第 3 次反家庭暴力法律與實踐研討會

我們在2017年6月12日-17日參加了在台北舉辦的第三次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與實踐工作坊。 這次工作坊主要是參訪台北的反家暴機構以及與反家暴有關的公權力機構,學習台灣先進經驗,並且對兩岸法律狀況進行交流。

這六位律師和社工都參加過前兩次在香港舉辦的2月24、25日和4月15、16、17日兩期工作坊。 第一次工作坊的主題是多國多地反家暴先進經驗介紹,第二次工作坊的主題是港台反家暴經驗的進一步闡述和社工與律師的合作,第三次工作坊的重點則放在了全方位多角度參觀學習台灣反家暴經驗,內地的律師和社工在參訪過程中也積極的提出了自己的問題和心得,主動與台灣同仁交流,帶給了台灣的工作者一些不同角度的思考。


我們在6月10日下午從香港出發,晚上七點到達台北,入住新店中信商務會館,勞累了一天的大家早早休息了,第二天是週末,各個機構都沒有上班,大家便自由活動了一天。 12日參訪正式開始。

6月12日:

第一站就是邀請我們入台的勵馨基金會總會。 基金會和台灣的風格一樣,小小的卻人情味十足,裡面還有受暴婦女自己製作點心和飲品來售賣鍛煉生存技巧的愛心小站,真正服務到位,不僅説明受暴婦女擺脫困境,還送她們回歸社會,説明她們成為獨立自強的人。


下午是勵馨基金會旗下的庇護所,是一個位於大樓中的套房,樓下即是員警局,非常安全。 庇護所是收容辦公一體,受暴婦女六人一間,還有獨立的治療室和親子遊戲室,兼顧到了婦女和兒童的需求,輪流做飯和打掃衛生是培養婦女的獨立能力。 庇護所甚至設立了"最後一裡路"這個單元,把"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發揮到了極致。

6月13日:

上午的坂橋地方法院沒有嚴肅的安檢,更顯得溫暖和體貼,盧廳長在百忙之中仍然抽出了兩個小時給我們介紹法院在反家暴方面工作的經驗,台灣的反家庭暴力法已經頒布了20年,非常的完善,各種保護令涵蓋了所有的情況,僅僅新北市一個城市的保護令申請和批准數量就已經讓各位經驗豐富的律師嘖嘖稱奇,可見大陸在這方面需要學習的經驗還有很多。


下午的家防中心也是成立多年的機構,各種配套設施一應俱全,接訪的工作人員數量讓人吃驚,每天打來諮詢的電話數更是讓人咋舌,甚至細分了幾個組別,針對不同的受暴物件提供不同的服務。 其實暴露出來的問題越多越是利於解決問題,打電話報家暴的人數少不代表沒有家暴,而且很多人並不認為這是家暴,家暴的預防無所謂過激,越是"斤斤計較"才越是讓人知道家暴的危害。

6月14日:

上午參訪的萬芳醫院是台灣一家知名的醫院,在性別侵害領域工作了二十多年的社工師接待了我們,他們主要的工作室只有一小間,員警、社工師、醫師、心理諮詢師都要在這一間小房子中工作,各方輪番上陣,多的時候甚至房間站不下人。 但是保密工作卻做的滴水不漏。 社工師的工作甚至細緻到不同類型的傷害案有不同的工具盒,拆開來裏面的內容更是面面俱到,一個盒子足以面對所有可能的問題,讓工作人員的工作最大的發揮作用。


王如玄律師的律師所就在中正紀念堂的附近,大家都是同行聊的又非常投機,王律師建議大家在中正紀念堂一邊散步一邊交流。 雨後的天空還有些陰沉沉,被洗刷一新的中正紀念堂前漢白玉的台階和灰色為主調的建築更顯得巍峨肅穆,花園裡面的樹木被雨水沖的很乾淨,整個氣氛清幽,一群心懷共同理想的人們並肩行走,邊說邊笑,邊交流邊思考。 晚餐就在附近的春水閣,地道的台式美味讓律師們都體會到了台灣的熱情。

6月15日:

法律扶助基金會有點類似於內地的法律援助機構,但是從籌款和選任的方式上又有本質的不同,目前在內地,家暴只在婦聯的援助基金中是不必區分經濟條件必須援助的專案,但是實際情況是受家暴的婦女或者孩子往往是家中的弱勢群體,即使整個家庭的資產很豐厚,她們本身也並不能得到很多,當她們因為受到家庭暴力來求助時她們得不到家庭的任何説明, 無法負擔高昂的律師費,所以將家暴列入不必區別經濟條件必須援助的專案是刻不容緩的。 一行人在法律援助基金會學習參觀一直到夜色降臨才離開。


第二天一大早大家便趕赴機場坐飛機回到香港,然後各自返回內地,本次工作坊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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