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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回放 | 失地婦女如何奪回居民身份?——珠三角城市化中的「外嫁女」土地權抗爭


性/別平等系列講座

失地婦女如何奪回居民身份?——珠三角城市化中的「外嫁女」土地權抗爭

(Women’s Land Activism and Gendered Citizenship in the Urbanizing Pearl River Delta)


内容提要:

在中國農村的土地和集體經濟制度改革中,農村女性往往遭受基於性別的歧視:她們在出嫁後便被剝奪村民身份,因而被排除在土地產權、參與權和村民福利之外。在珠三角成為「世界工廠」、城郊農村土地能夠創造大量收入的大背景下,農村社區剝奪了外嫁女在城市化進程中分享土地增值收入的機會,進一步延續了女性在集體經濟和社會中的不利地位。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大量「外嫁女」通過信訪、訴訟等途徑不斷抗議其在村民自治和集體財產分配中所遭遇的性別歧視,爭取平等的集體成員身份和村民待遇。近二十年的持續抗爭,不斷受到村社的反擊,但最終換來了政府治理策略的轉向及政策的變遷。


農村股份制改革中的性別化排斥是如何形成的?在多方利益角力之下,農村婦女對抗這種性別化排斥的策略如何?基於珠三角地區16個農村的田野調查數據和相關司法案例,講者將回溯珠三角失地婦女的抗爭脈絡,從婦女作為行動主體的視角出發,探討城市化進程中的農村婦女是如何挑戰性別居民身份的。


講者:

柏蘭芝 (Lanchih Po)

加州大學柏克莱分校國際與地區研究及東亞語言與文化系客座副教授


時間:2023年4月29日

視頻回放 (YouTube) :

01:19 差別化的公民權利

24:35 外嫁女的抗爭

41:02 時代背景及當前進展

48:48 土地權抗爭中的婦女賦權

56:38 問答環節


PowerPoint (簡報 / 幻燈片) 下載:

PPT_20230429_Lanchih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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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PDF • 1.07MB

(文字版本內容有刪節,未經講者本人審閱。)


柏蘭芝老師的研究基於珠三角地區16個農村的田野調查數據和相關的司法案件分析。她帶領我們一起回溯珠三角地區失地婦女的抗爭脈絡,從婦女作為行動主體的視角出發,一起探討在農村股份制改革的過程中,性別化的排斥如何形成;在多方利益的角力之下,農村婦女們如何對抗性別化排斥策略;以及在整個城市化的進展中,農村婦女如何挑戰不公平的性別居民身份。

 

 

一) 公民權利的差别化與性别化

 

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概念意指所有公民應該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以下將從農村外嫁女爭議及性別化爭議,借用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概念,討論中國差別化公民權利的現象。公民權利和公民身份和社會成員權(social membership)有關。有公民身份的人被視為是一個國家的人,有其國家的法律身份。伴隨著這個法律身份,隨之而來的是各種政治、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對於資源分配的權利。在界定公民權時,事實上在界定誰是我們、誰不是我們。只有是“我們”,才能夠得到這個身份連帶而來的各種權利。所以居民身份的界定本就是一個包含或排除的過程,決定誰屬於我們這個群體,也就是成員權(membership)。然而,由於城鄉二元結構,中國公民權利的情況較為複雜。

 

在中國,城鄉二元製度以及戶口制度產生了一系列的差別化的公民待遇。不是每個人只要是一個中國公民就能夠享有一樣的公民權利,包括政治權利、社會權利、經濟權利。中國從前的戶口制度現在不斷在開放,但它在很多方面還繼續存在,造成城鄉公民權利的不等。同時,在農轉非、城市化的過程裡,伴隨這每個人的身份而來的各種權利形成了公民權利差別化的情況。比如,有些人已屬於農轉非,但又不能夠享有某些城市權利,其中有非常細緻的各種區別。因此,很多學者發展出不同的概念來描述以及分析差別化或階層化的公民權利。隨著公民權利的差別化,加上性別化,無論處於哪一個階層,都還有男女區別。使我們感覺非常不幸的是,農村婦女變成等級化公民權利的低端。很多學者做過各種各樣的研究,比如關於徵地過程婦女所處於次等的地位和比較不利的情況。

 

外嫁女的土地抗爭不只是對於土地或經濟利益的爭取。它是一個公民權的運動,是爭取公民身份平等權利的運動。她們希望能夠捍衛婦女的社會成員權。大家都是成員,大家應該享有一樣的身份、一樣的成員權。婦女們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希望能夠得到社會的承認,而不是被各種各樣的製度被差別化對待以及不斷在城市化的過程當中被邊緣化。

 

 

二) 外嫁女抗爭的由來

 

外嫁女的抗爭和農村里方方面面的性別不平等,老生常談。自社會主義革命以來,婦女地位有了很大的進步,但大家農村仍有各種性別歧視的狀況。然而,較為特別的是,傳統上外嫁女抗爭和農村性別不平等的問題在一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中被突顯出來。

 

婦女的土地權利在去集體化。從包產到戶到確權等過程中,尤其在農轉非和城市化的過程中,婦女的土地權益不斷被侵蝕。據全國婦聯做的統計,越來越多婦女成為失地婦女。在2010年,有21%的農村婦女沒有土地,較2000年整整增加11.8%。其中有接近3成婦女因為婚姻關係而失去土地。她們不是因為城市化或農轉非,或者因為其它問題,而是因為婚姻關係的改變,如結婚離婚,使她們失去土地。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問題不太存在於男性身上,大部分存在於女性身上。

 

廣東地區的外嫁女在90年代開始成為了土地抗爭的先驅者,因為廣東的城市化和農轉非最早開始,改革開放便是從廣東開始。廣東農村的外嫁女在各個村、鎮、市開始了馬拉松式的土地抗爭。她們的訴求十分清楚,是因為出嫁而被農村集體剝奪了她們的土地權利,非常荒誕。外嫁女爭議最嚴重的地方,集中在城市急速擴張過程中的城郊結合部,如廣州市白雲、花都、番禺區,佛山南海、東莞、石碣、樟木頭等。快速的工業化與城市化過程,高度混雜的一種土地利用形態,使這些地區不再是傳統的農村。據2010年的資料,外嫁女爭議竟佔廣州番禺所有信訪案件的83%。可見,外嫁女層出不窮地在各個地方抗議,甚至成為地方信訪案件的主角,使地方官員非常頭痛。

 

 

三) 農村集體成員權的爭議

 

外嫁女抗爭的核心是土地,源於中國的土地集體化過程,以及集體化後的去集體化。因此,外嫁女抗爭可謂集體化的遺產。在社會主義集體化的時代,農村集體成員享有對集體土地的平等權利,尤其50年代開始農村一波一波的集體化過程,使土地變為集體所有。如此一來,每一個集體成員應該享有對於集體土地的平等權利。 “集體”的定義在社會主義時代不是問題。然而,在後社會主義和改革開放的時代,“集體”的界線不斷被消解、不斷被改變。再後來工業化和城市化集體界線不斷被改變、不斷被重新界定。假如集體的邊界不斷在改變,誰是這個集體的成員呢?誰被包括在裡面?誰又被排除在外?誰可以享有土地延伸出來的各種權益,包括集體土地的收入與徵地補償?

 

當大家都在種地,其實沒有那麼多紛爭。也許在日常上土地分配有少許不平等,但區別不太大。然而,現在所有的事情都在變。人是流動的,資本是流動的,土地不斷在變化。土地的用途也不斷在改變,已不只是農地農用。這時候,“成員”如何界定?當人員流動以及土地狀況的變動越來越大,農村的集體便希望對成員權的界定越來越嚴格,否則他們無法面對人員不斷流動的狀態。假如個邊界不確定的,他們會擔心他們的集體資產被分薄,以至於對成員的界定比從前更加嚴格。在此情況之下,外嫁女便成為了“他者”,也就是被排除的對象。他者有很多種類,包括曾經住在村子裏但後來搬出去的人,或曾經住在村子裡,但因為是個鄉村教師,並沒有被分田地的人。但外嫁女作為整個群體被拋在一邊,這非常明顯。而且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是很清楚的趨勢。

 

這個問題關係到中國從夫居的傳統。在人類學上,不是所有的文化都是從夫居的,但中國文化便是如此。因此,人們普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像潑出去的水。從農村村籍界定的角度而言,很多出嫁女被認為她們被除籍了,或者過一段時間後便會被除籍。大部分人會認為,因為外嫁女她應該會變成進入夫家的村籍,所以這不是問題。但大家想像的是傳統的靜態農村社會,那已不是今天的社會。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尤其在珠三角,農村婦女雖然身份上是農村婦女,事實上卻很少真正在種地。她們會嫁給誰,非常不固定,包括外來打工者,非農戶口,或原來是鄉村戶口但已離家很遠也很久的人。以上各種各樣的情況,意味著不是所有農村婦女出嫁後,便有夫家的村籍可以進入。

 

一般情況下,媳婦是可以入籍的。但若外嫁女離婚或喪偶,或成為單親母親,或由男方作為上門女婿,林林總總的情況下便被認為不是一個“成員”。似乎非典型的人全部被當作一種“外人”,一個“他者”,不屬於集體成員的範圍之內。再者,假如這些情況下的外嫁女拿不到村籍以及不被視為農村的集體成員,他們的子女也不會得到村籍,變相成為被剝奪農村成員權利的一大集體。在抗爭過程當中,離婚的、喪偶的、上門女婿,全部都歸於“外嫁女”的帽子下面在進行他們的抗爭。

 

 

四) 村民自治及股份制的爭議

 

另外,中國農村的村民自治以及股份制改造過程當中產生了一種特別的排外的情況。理論上,農村裏的村級選舉目的是尊重村民自治,使每個村都有其鄉規民約、村規民約。暫且不論村民選舉或村民自治是否徹底或其民主程序是否完善,但農村里村民自治的情況的確是必須要尊重的。但由於上述城市化、農轉非等新變動,造成戶籍、村籍、地權,三者脫鉤。這已不是一個靜態的農村社會。村籍等於戶籍,戶籍等於土地權利。然而,有時候村子已經不見了或被拆遷掉。這些情況下,曾經的一員能否分享其集體的收益?可見,城市化和農轉非等的變動造成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外嫁女問題只是所有復雜問題中的一環。在廣東的股份制改造中,南海是最早成功開始此模式的代表。股份制改造讓人們無法再透過村籍或戶籍界定“成員”身份時,重新建立一個股份合作組織,重新訂立組織章程,重新界定股東權力關係。股份制改造尤其針對集體土地資產,並把一些在過去由村幹部不成文地管理的集體資產,交給新選舉的董監事會管理和監督。傳統而言,集體資產由村幹部管理,但後來大家覺得這樣不規範,政治與經濟不分。同時,他們又認為,他們世世代代在那工作了數十年,肯定是集體成員的一分子,所以無論村子和土地如何變動,他們都必須有權利持續分享那個土地及從中得到的權益。因此,便出現了新的股份制。在重新界定規則和經濟管理方式的過程裡,的確存在一個民主選舉的過程。由少數服從多數,以民主程序的絕對多數否定少數。

 

問題在於外嫁女在數量上肯定佔少數,於是便被合理合法地排除掉。股份制改造看似一個進步,能將從前混亂的集體資產理清,並且加入一個民主程序,一個新規則。但這個重新界定規則的過程也將一些傳統上不成文的歧視,變成為成文的歧視。以嫁入與嫁出婦女的對立為例,同為女人,但他們面對的情況和問題截然不同,以至於他們常常不是處於統一戰線,而是處於對立面,使人唏噓。

 

 

五) 外嫁女的抗爭形式

 

從90年代開始,廣東地區的婦女,尤其在珠三角的地區,非常勇敢的開始各種各樣的抗爭。主要是陳情上訪,尤其是中國特色的陳情上訪。層層往上,從村、到鎮、到縣、到市、到省,甚至有些一路進到北京去,更到UN Women和UNDP前扯布條。當然,有非常多人在這個過程中被逮捕。

 

外嫁女抗爭非常有趣,並非大型抗議、示威、集結,而是規模非常小,非常安靜,卻又無處不在、如影隨形、打死不退、經年累月。我在廣東農村研究股份制的過程中看過非常多。不管去到哪裡,都會有幾個婦女安安靜靜地在抗議或找人訴苦。他們靜悄悄地在政府門口堵著,以至於地方官員很怕她們,看到他們就躲。有些時候看到她們堵在門口,就要找一個後門偷偷溜掉。地方政府官員對她們無聲的、靜悄悄的抗議非常頭痛並且丟臉,因為他們甚至會越級上訪,到北京去鬧。

 

外嫁女抗爭也涉及非常多司法救濟。不論管是個人或集體對農村集體的訴訟,關於農村集體資產的問題,大部分法院都以無權干預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為由,拒絕受理。比如,2003年南海法院直接駁回250宗外嫁女的請求。很多受到挫折被的婦女後來找到了中山大學性別研究中心的魯英教授,也是法學院的教授和律師。她帶領122個外嫁女及144個子女,集體向南海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恢復村民待遇,但經過一審二審仍是被法院駁回。 2005年,因為法院的不受理,1000多名外嫁女發起了一人一信到人大的運動,從90年代到2005、2006年,無數外嫁女做了各種各樣的努力,幾乎全軍覆沒。但是,他們長久的持續抗爭終究漸漸獲得公眾關注,媒體報導,以及社會的承認與同情。

 

 

六) 政府回應

 

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也有一些較為正面的回應。比如,憲法或各種婦女權利保護法是在保護婦女,問題是法律在地方上沒有被執行,無法真正保護婦女。在南海等一直認為股份制和經濟發展很好,但外嫁女抗爭卻較為激烈的地方,地方政府官員感覺非常頭痛和丟臉,以至於在不同的階段提出各種各樣的政策,希望嘗試調解村子與外嫁女之間的矛盾,以便解決問題。

 

2008年,南海市政府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在各部門抽人成立一個辦公室專門辦理外嫁女的爭議。這個專案小組出了很多文件,以同籍同權為原則,一個村一個村做工作,恩威並施地要求各個村把股份分給外嫁女。他們做了各種各樣的工作,協調了1700多個村子的外嫁女,幾乎解決了百分之八九十的外嫁女爭議,為那些外嫁女拿到他們的股權證。比如,這張照片裡的女士是一位非常有名和非常勇敢的上訪代表,上訪了十幾年,也是其中一個曾經到北京聯合國前面扯布條的女士。她也拿到了她的股權證。她作為一個典型正面案例,被廣東南海很多的媒體報導出來。然而,拿到股權證是一回事,是否能夠繼續拿到分紅是另一回事。比如,梁女士自己拿到股權證,但她的孩子沒拿到,所以後來還持續上訪,繼續跑到北京去,最近一次在2014年在北京被抓了。

 

 

七) 村民反撲

 

村民對當地方政府的工作和由上而下的政治壓力產生非常大的反感與反撲。政府官員每天去各個村和村領導討論,給他們壓力,要求他們把股權給外嫁女。電視上沒完沒了地做外嫁女方面的法律方面的宣傳。但由上而下做工作的方法,在外嫁女的議題上面,卻變得跟村民自治對立,因為很多村民認為章程是投票表決過的,使村民的反彈非常劇烈。有些村子把股權證給了外嫁女,但是也有很多村子抵死不從。後來,南海政府便尋求司法介入。 2009年,1000多個村子收到法院的執行書,要求這些村子在10天之內切實執行外嫁女的股份權利。於是各個村開會,以民主程序,村民投票,簽名,表決,通過不執行決定書。法院殺雞儆猴,直接逮捕大瀝鎮2位村長,關了三天,逼他們把集體資產的公章給交出來。即便給了他們股權證明書,外嫁女仍拿不到分紅,因為集體資產有一個非常複雜的處理程序,集體資產的股份管理組織用各種方法拒絕給予外嫁女分紅。南海大瀝鎮5個村經濟社拒不發放外嫁女分紅,於是法院將88萬分紅款項從經濟社賬戶強制劃扣到法院執行專款專用,直接發放到外嫁女以及他們子女的戶口。 381個村再反訴南海政府,雙方來來去去沒個結果。村民的抗議非常劇烈,跟外嫁女不太一樣。外嫁女安安靜靜,委屈巴巴。但村民幾百個、幾千個的抗爭非常吵鬧。他們包圍村政府、鎮政府、市政府、農業局,令單位七八個小時無法下班回家。

 

 

八) 内外沖擊

 

外嫁女的爭議只是農村集體不斷變化當中的一個矛盾。珠三角的農村面臨了各種各樣的內外衝擊。 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在珠三角有挺多關廠的潮。集體經濟、土地收入大部分就是這些廠房的收入。當時珠三角農村面臨內外夾擊,農村內部外嫁女的運動衝擊鄉規民約,衝擊股份制組織,衝擊國家法律。外嫁女除外,有各種各樣圍繞著股權、村級、村民,的鬥爭,包括股份制改造“生不增死不減”的問題,反映新人和舊人的衝突,價值觀的衝突等各種各樣的衝突。同時,外在國際金融波動、國內珠三角成本上升,使村集體裡不再停留於以前什麼都不動、什麼都不干就能發財的時代。後來外嫁女的爭議便不了了之,懸而未決。

 

 

九) 懸而未決

 

一方面,外嫁女抗爭全國遍地開花,只要是農轉非和城市化的地方,城郊結合部不斷發展、改變、拆遷等等,這些爭議就會突出。我們現在常常還會看到一些討論,如在江蘇,中部,西部。但是相對而言,各地村民反對外嫁女的抗爭蠻激烈,後來的維穩大家都清楚。在維穩越來越被強調的情況之下,外嫁女繼續用法律維權,但上訪、陳情越來越不容易,越來越容易遇到各種各樣的麻煩。

 

有些法院的態度變得較以前鬆動,不像上述2003、2004年的情況。從前,無論律師能力再大,法院不受理,所有的案子原地不動。但後來,偶爾會看到某些外嫁女贏了。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但地方的法院在處理外嫁女事件上,出現了比較正面的做法。時代終究在改變,可能法院法官的態度也在改變。中央也不斷重申和保障婦女的土地權益。比如,李克強曾說過婦女應享有與男性平等的土地權益,今年也在新修《婦女權益保障法》。然而,中央修法是一回事,地方又是另外一回事。在地方上,婦女保障的實踐是一個問題,但也有令人振奮的消息。廣西合浦法院的女法官曾經為43名外嫁女拿回170萬的徵地補償款。圖片中每個人拿著一個粉紅色的字條,顯示他們拿到的錢5萬多塊。當然其中有很多細節,如上述所說,最後分紅如何真正到外嫁女手上,有各種各樣的阻攔和困難。

 

在做外嫁女運動的過程裡,我最喜歡聽他們津津有味地講這些事情,感覺真正看到這些婦女在這個過程中的empowerment。其中有一位外嫁女叫阿慧,十年上訪的歷程,一周上訪三次,如同上班。 2009年前,她已經上訪十幾年,但拿不到。 2009年後,她可以一年拿到3000塊。她說,錢不多,我爭取是因為氣不順,我爭取的是身份,虧本我都要搞,我最不忿他們看小女人,看小我們的堅持,但我們爭贏了。另一位是阿華,他很熟悉這些法律,所以他不斷爭取到了本村的外嫁女權利,還帶領鄰村40位外嫁女打贏官司。後來魯英律師直接把他僱為助理,幫她收集材料,組織外嫁女。他們在處理幾百個案例當中,偶爾會有一些個成功的案例,就會很振奮,再組織、再繼續打。阿華說,跟我一起玩的人很多都拿到分紅。我特別感動她把打官司叫玩,我從一個不懂法律的人,到現在可以用法律維權,我覺得是一種享受。她充滿自豪地說村民現在對我另眼看待,年輕人碰到我問我現在外嫁女維權的進度怎樣。我之前還覺得很有意思的是外嫁女在訴求時很少用到產權兩字,因為經濟學家或學者在討論股份制時已經講得產權明晰。但外嫁女不太明白也,不太關心這些概念。他們更多的是堅持公平和平等的村民待遇,也就是“身份”。權利是我的,我一定要爭取到底。

 

中國的城鄉問題,大家都非常熟悉。民工、低端人口等等被城市排除,但農村外嫁女驚人的是他們在自己的村子裡被排除。他們自己出生的村子不把他們當自己人。而在城市化和農轉非的過程中,外嫁女失去村民待遇,因為他們被農村的父權傳統剝奪農村集體對實體農民提供有限的生活保障:村民待遇、股權、伴隨股權而來的集體土地收益的分紅。這是他們在城市化的過程,在翻天覆地的變化非常大的改變當中,社會的改變的浪潮當中給他們一點小小的補償。農村人口,就算是他們後來被改成非農戶口,事實上很少能夠真正得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很多權利。他們所有的唯一就是一點由集體土地而來的補償,但外嫁女連這一點都被剝奪掉了。所以外嫁女不管在城或在鄉,他們的成員權都被打折。假如說民工的公民權利是被打折的,外嫁女便是打折當中的再打折。性別歧視無處不在,但婦女很少能夠形成一種抗議的主體。反而是在城市化、工業化的大潮下,農村的土地關係、社會關係、財產關係被重新界定的過程中,外嫁女的權益顯示他們被剝奪的同時,也因為爭取權利而成為一個特殊的社會力量,成為一個新的運動力量在挑戰農村社會。這並不是他們在無理取鬧,這是一個爭取平等的公民權與社會承認的運動。不管大家在哪個崗位上,希望大家能夠正視與尊重他們的努力。它是中國農村里面難得一見的婦女動員及改變鄉村社會的集體力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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