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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權在亞洲(2025年7至9月)
News Brief on Equality Rights in Asia (July to September 2025)
精選並概述亞洲地區平等權領域的熱點新聞、標誌性案件及重要立法進展
Selected and summarized key news events, landmark cases, and significant legislative developments on equality rights in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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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度最高法院發布殘障在囚者權利指引
Indian Supreme Court Issues Guidelines on Rights of Incarcerated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2025年7月15日,印度最高法院在 L. Muruganantham v. State of Tamil Nadu & Others 案中首次系統性提出「穆魯加南坦原則」(Muruganantham Doctrine),制定保護殘障在囚人士的全面指引。案件涉及身患肌肉萎縮症及自閉症的律師Muruganantham遭違法逮捕並拒絕合理醫療與輔具,健康受損。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裁定的50萬盧比賠償,並指出問題源自制度缺陷,非單一惡意行為,強調「合法監禁不意味剝奪人之尊嚴」。
法院發佈15項具體指令,包括:建立殘障在囚者識別與數據公開制度、無障礙基建與輔助設施、等同社會標準的醫療服務與營養膳食、修訂各邦監獄手冊以符合《殘障人士權利法》(2016)及《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並要求每三個月向人權委員會報告落實情況。此案結合了憲法第14與21條、《殘障人士權利法》以及《曼德拉規則》,被視為印度監獄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為殘障在囚人士的平等、尊嚴與醫療保障設下了全國性路線圖。
來源:印度最高法院判決書 Disability Rights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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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國首例因職場性侵獲工傷認定的案件
First Case in China Where Workplace Sexual Assault Was Recognized as an Occupational Injury
2025年7月,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銷售總監崔女士在因公出差期間遭公司實控人性侵的事件屬於工傷,裁定公司支付工傷待遇及薪酬共計113萬元。由於被告未提出上訴,該判決於8月正式生效,成為中國首例因職場性侵而獲得工傷認定的案件。
案件起源於2023年9月,崔女士因公應酬後醉酒,在酒店房間遭公司總經理王某性侵。2024年4月,王某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其後,崔麗麗被公司以「曠工」為由開除,遂提起工傷及勞動仲裁訴訟。法院認定,侵害發生於因公外出期間,且造成的傷害並非因醉酒直接引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判決首次將職場性侵納入工傷範疇,並承認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等精神損害屬於工傷,對企業以「訂婚」「醉酒」等理由推卸責任的辯解予以明確否定。該案對企業責任承擔和性侵受害人的救濟具有重要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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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馬對同一性騷擾案件的不同法律認定
Different Legal Findings on the Same Sexual Harassment Case in China and Malaysia
2025年8月24日,《南方週末》報導了一起涉及中國與馬來西亞兩地司法機關的性騷擾案件。中國籍在馬來西亞留學的劉女士,分別在兩地對同一被告肖某提起性騷擾訴訟。
在中國,2025年2月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劉女士的訴求。法院認為,肖某的微信信息雖帶有親密色彩,但未直接涉及性行為或性威脅,證據不足以構成性騷擾。判決指出,劉女士在明確警告後仍與肖某有後續互動,難以認定存在持續性侵害。目前劉女士已在中國提起上訴,二審尚未開庭。
在馬來西亞,反性騷擾仲裁庭依據《2022年反性騷擾法案》裁定肖某行為構成性騷擾,下令其向劉女士公開道歉。仲裁庭認為,受害人的感受是判斷核心,肖某以「好感」為辯解並不能成立。馬來西亞《2022年反性騷擾法案》明確規定,任何不受歡迎、具有性本質並造成冒犯或威脅感的行為均屬性騷擾,涵蓋暗示性或冒犯性的言語與行為,且無需證明騷擾者的主觀意圖。依據該法案,馬來西亞設立了反性騷擾仲裁庭,採用「或然性權衡」標準(即超過一半可能性即可成立),並須在60天內完成裁決,可命令道歉、賠償或參加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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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香港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草案
Hong Kong Legislature Rejects Same-Sex Partnership Registration Bill
2025年9月10日,香港立法會以14票贊成、71票反對、1票棄權否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李家超當月表示政府將研究循「行政措施」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該草案源自「岑子杰案」,終審法院於2023年10月27日頒令,要求政府須在兩年內建立一套替代制度,讓同性伴侶的關係可以獲得法律承認。香港政府於2025年7月初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草案規定登記對象須已在海外註冊,建議修改現行法例,賦予已登記伴侶醫療決策及身後事處理等權利。
該草案7月進入立法會首讀,引發各方爭議。立法會共收到10775份公眾意見書,支持者(佔19.3%,包括社工、學者及 LGBTQ+ 團體)認為草案有助減輕性小眾精神健康壓力並提升包容性和香港國際形象。反對者(佔80.7%)則擔心影響傳統婚姻制度、家庭價值或違背宗教信仰,約半數擔心等同變相承認同性婚姻。此次否決意味香港仍缺乏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同性伴侶保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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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本法院裁定更改法律性別的生殖器外觀要求違憲
Japanese Court Rules Genital Appearance Requirement for Changing Legal Sex Unconstitutional
2025年9月19日,日本札幌家庭法院(the Sapporo Family Court)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中要求跨性別人士必須通過手術改變生殖器外觀方能更改法律性別的規定,違反憲法第13條「個人尊重」原則,屬於違憲無效。這是日本法院首次直接否定所謂「外觀要求」。
案件由兩名在札幌的跨性別人士提出,他們因擔心醫療風險,未接受變性手術或荷爾蒙治療,遂向法院申請更改戶籍性別。法院認為,強制進行手術或荷爾蒙治療屬於過度限制,既侵犯身體自主權,也無合理必要性。尤其在公共浴場等場所,跨性別人士多已自我迴避,相關衝突可由場所規範解決,毋須以醫療為前提。該判決承接了2023年最高法院裁定「絕育要求」違憲的先例,進一步拆除了跨性別人士法律性別承認的醫療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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