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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生育保險合併,女性可以獲得生育支持了嗎?

[類別] 媒體評論


[作者] 何佳


[出處]

澎湃新聞-湃客“城市化觀察網, 2019年

[摘要]

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指定12個城市作為試點開展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以下簡稱“兩險合併”)。 2018年《社會保險法》修訂,在法律層面確立“兩險合併”。 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現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兩險合併”改革,是否可以讓更多的女性因懷孕和分娩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對於保障女性免於因生育而受歧視的作用如何?本文以14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的生育保險政策為樣本,從性別平等、計劃生育和戶籍政策的視角,就政府信息可及性、受益群體、適用條件和具體待遇等方面,分析生育保險的作用和局限。


雖然“兩險合併”帶來了一系列的進步,但是並未改變戶籍、計劃生育、繳納社保時限等條件限制,生育保險在保障女性免於因生育而遭遇不平等對待、體現社會共擔的養育責任方面,仍有明顯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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