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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的訪談報告《我們的故事》(2018.10)


我们与平权」授权


性骚扰通常被认为是性侵犯的一种较轻微的表现形式,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性骚扰。为使读者对性骚扰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列出几条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关于性骚扰的规定或定义:

台湾地区 2009 年颁布的《性骚扰防治法》中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该他人顺服或拒绝该行为,作为其获得、丧失或减损与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有关权益之条件。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

法国 2012 年 8 月 6 日的法律对性骚扰作出了一个新的更确切的定义:

性骚扰是与性相关联的重复性语言或行为,无论是伤害了受害者的尊严,还是使受害者陷入焦虑、恐惧或者受侵犯的状态。即使不具有重复性,以实施者或第三者获取性方面的实际或表面利益为目的而实施任何压力的行为,也被视作是性骚扰。

美国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给出的定义更多指向职场中的性骚扰,具体为:

性骚扰是一种违犯 1964 年民权法第七章中规定的性歧视行为。公平就业委员会界定了两种类型的性骚扰:“性交易”和“敌视环境”。

(一)“性交易”类型的性骚扰

(1)把不受欢迎的性接近、性要求和其它与性有关的言语或行动通过明示或暗喻的方式作为就业的条件时,或者(2)把服从或拒绝这类行为作为决定个人就业的根据时,这类行为则构成以性做交易的性骚扰。

(二)“敌视环境”类型的性骚扰

不受欢迎的性接近、性要求和其它与性有关的言语或行动,其目的或结果不适当地干扰了他人工作,或造成恐吓、敌视或令人生厌的工作环境时,这类行为构成“敌视环境”类型的性骚扰。

德国于 2006 年颁布的《一般平等待遇法》中将性骚扰划归歧视的一部分,相关规定为:

性骚扰是指一切不受欢迎的与性相关的行为或言语,包括不受欢迎的肢体接触,与性相关的邀请以及对带有色情内容的文字传播和图片展示等。

联邦劳动法院(2011)又在判决中进一步指明:只要骚扰行为客观上侵犯了被骚扰者的人格尊严,该行为即可构成性骚扰。骚扰方不能以“误会,开玩笑”为由进行抗辩。同时,“不受欢迎”以被骚扰人的感受为准。

澳大利亚 1984 年通过了《性别歧视法》,该法明确禁止性骚扰,并规定性骚扰的性质是性别歧视。其中性骚扰的定义为:

以下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性骚扰:

a. 不受欢迎的求爱或性要求,或者

b. 其他性本质的、将他人卷入其中的行为;

在有理由认为被骚扰者有可能会被冒犯、羞辱或者恐吓的情形下即可认定。


在认定上述行为时,以下情况将会被考虑在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a. 受骚扰者的性别、年龄、性倾向、性别身份、间性(intersex)情况、婚姻或亲密关系情况、宗教信仰、种族、肤色、国籍或者民族;

b. 示好或提出要求方、参与骚扰者与被骚扰者的关系;

c. 被骚扰者的任何残障情况;

d. 其他相关情形。

并且,性本质的行为包含对某人进行性本质的声明,不论该人是否在场,不论是手写还是口头声明。

根据日本 1986 年通过的《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性骚扰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对价型性骚扰,指利用职场的上下级关系强行要求与下属发生性的关系的行为。第二类为环境型性骚扰,指在职场发布与性有关的言论或图像等行为。

各州县有各自关于“流氓罪”的《迷惑防止条例》。以爱知县为例,其《迷惑防止条例》规定“流氓行为”包含以下行为:1)触摸或隔着衣服间接触摸他人身体,2)针对被衣服遮蔽的身体部位或内衣进行偷窥或拍照,3)其他下流的言行 。

2013 年由印度妇女儿童发展部提起并通过的《工作场所对于女性的性骚扰——预防、禁止与救济》中对性骚扰的定义为:

任何一种或以上下述不受欢迎的动作或行为,不论直接还是间接:

a. 身体接触和示好

b. 命令或要求性方面的好处

c. 做出性相关的评论

d. 展示色情作品

e. 任何不受欢迎的与性相关的身体、言语或非言语的举动


受访者主要来源于以下招募方式:参与 2018 年 9 月 -10 月间短暂发送的调查问卷并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被采访;由其他了解“我们与平权”的朋友推荐;在微信公众号、微博、个人朋友圈看到招募广告报名前来;在微信群中讨论相关问题后报名。

我们对所有受访者进行了面对面或者视频采访,有个别受访者进行了两到三次采访。针对性骚扰亲历者的访谈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鼓励受访者讲述自己的经历,以及对亲身经历的观点和想法。文字故事是对访谈录音中受访者发言的归纳整理,以受访者讲述自己故事的形式,以 TA 的语言习惯,经其许可后成稿呈现。对专业人士的采访则本着知情自愿的原则,根据受访者专注的领域对其提问,并鼓励其分享相关领域信息。成稿以访谈方式,经受访者许可后呈现。

在有限的个人故事中,我们尽可能多样化地呈现受访者的经历。通过性骚扰发生的场所,我们将这些故事分为四个部分:社会交往、校园、职场与网络。社会交往部分包含了在健身房、地铁和夜店之类的公共场所发生的性骚扰事件,也有在个人住家、酒店房间和私家车这样相对较为私密的场合发生的,都是由社会交往开始的。在校园部分,有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遭受或实施我们平常人的历史也的性骚扰。在职场部分,有来自同性的性骚扰故事,也有来自异性的;有来自同级同事的,也有来自上司的;有发生在民营企业的,也有外资公司的;有实施性骚扰的,也有遭受性骚扰的。在网络方面,有发生在购物网站、即时通讯工具、网络游戏以及社交网络等不同平台上的故事。


目录 性骚扰是个啥 社会交往 乔伊林:修热水器的时候,水管工在我家性骚扰了我 / 07 小茹:健身教练把笔插进了我的 bra / 11 凌凌漆:我后悔没留下证据曝光他 / 16 冰冰:我没邀请你之前,请别把手放在我身上 / 22 小芳:我不觉得这是性骚扰 / 27 途尚:到底是不是性骚扰取决于这个人的性观念 / 31

校园 月饼:小学及初中发生的性骚扰事件 / 38 常宁:性骚扰成了我探索性向的开始 / 46 朵朵:这位老师给我“上了一课”/ 50 风子:我在北欧为自己遭受的性骚扰维权 / 54 小 A:导师的手伸进了我朋友的领口 / 59


职场 橙子:上司裸体站在了我的面前 / 66 希希:骚扰者的亲历:后悔与反思 / 72 小乔:我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就是性骚扰 / 76 捡泥:除了揍他,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 / 80 白亦初——她们用性骚扰来胁迫我 / 84 网络 Seaz:他们把我当成一具肉体甚至一个器官 , 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 90 Tatsumi:闲鱼不是性交易的平台 / 94 小丫:他们觉得女权就是性开放,可以来占便宜 / 97 阿狸:现在我都不怎么玩微信了 / 102 小树枝:我成天被骂婊子,只因为游戏里做了市长 / 106 专业人员的力量 爱马:职场性骚扰相关法律 / 112 皮晨莹:纽约大学 Reitman VS Ronell 案件中呈现的 师生权力关系 / 114 碧城:你要充分相信一位女性才能帮助她 / 123 小米:校园反性骚扰行动事件始末 / 131 张心宇:媒体人眼中的中国反性骚扰运动 / 139


后记与总结 / 159 感谢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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