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決策支持顧問培訓 (線上課程) 10月10-11日

決策支持顧問培訓

決策支持顧問(或譯為:決策支持者)的概念發源於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RPD),公約明確規定身心障礙者享有平等決策權,並且有權在決策之時獲得相關支持。


從理念到現實,還有多大距離? 國內現在是否有身心障礙者支持性決策的案例? 決策支持顧問,是個什麼角色? 除了至上而下的改變之外,我們是否可以在自己身邊,所生活的社區中,嘗試建立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支持的模式? 這將會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現實生活?


為回應這些迷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平等權項目組特意邀請到共融匯思開展此次決策支持顧問培訓。該培訓是一個系統介紹支持性自主決策的概念和實踐策略的課程,基礎知識部分脫胎於加拿大社會共融與發展研究所(IRIS)米高柏克博士(Dr Michael Bach)的支持性自主決策培訓課程,實踐部分將圍繞中國內地的真實案例展開。學員將會通過共創討論的方式,了解在生活中面對實際問題時,我們可以採取哪些方法和步驟,來支持身心障礙者乃至每一個獨立個人——做出自主有效的決策。


如果您也關心這些問題,我們誠摯邀請您報名參與本次決策支持顧問培訓


學員將會:

1. 加深對身心障礙者的法律能力含義的理解,了解國內目前對身心障礙者支持性決策的實踐案例。

2. 學員將思考作為支持者,可以怎樣支持身心障礙者行使決策權,甚至如何設計適合本土化的支持性自主決策社區發展項目。

3. 學員之間形成互相支持的支持者網絡,同時獲得由香港大學頒發的決策支持顧問培訓參加證明。


招募對象:

本課程招募學員限額30人,歡迎願意在自己生活中踐行支持性自主決策模式的學員,特別是公益機構、基金會、社工、律師、媒體人或研究者。


課程安排:

本次課程線上舉行,時間為2020年10月10日和11日的晚上8點-10點30分,課程具體鏈接和平台將另行通知。授課語言為普通話。


課程導師:

黃裔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學士

英國利茲大學,國際與歐洲人權法,碩士(LLM)

英國利茲大學,國際人權法方向,博士

長期關注殘障權利與政策、反歧視、社會組織(殘障者組織及家長組織)、成年監護製度、法律文化和國際人權法。


黃潔瑩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

愛爾蘭國立(高威)大學,國際人權法,碩士(LLM)

2011年起參與公益法律機構工作,長期關注殘障權利、社會組織、普法培訓及引導師個人成長。


報名須知:

2020年10月5日之前提交報名表 報名表連結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