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學術論文
[作者] 馮媛山西師大學報編輯部
[出處]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摘要]
促進性別平等是國家的責任,它不僅體現為憲法原則和法律政策,更應有機制(機構、程序和方法)通過監測評估來保障其落實。聯合國1995年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所通過的《行動綱領》,進一步將國家機制建設作為一個優先關注領域。本文在介紹促進性別平等的國家機制基本內容的基礎上,考察了中國在國家機構方面的設立過程和特點,同時根據自己20多年來的親身經歷和觀察,回顧和思考民間婦女團體參與並推動國家機制建設的實踐,思考完善國家機制的多種進路。
#職場 #消除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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