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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内地

China NGO/Law Firm

【民間機構 - 提供法律諮詢/倡議】

上海復恩社會組織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簡稱“复恩”或“复恩法律”,2012年9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民政局登記成立,是一家4A級社會組織。复恩法律是國內第一家社會力量發起的非營利組織法研究社會智庫,也是一個為社會組織提供專業法律能力建設的支持型平台。复恩的宗旨是促進社會組織依法合規運營,推動中國公益事業及非營利事業發展。自2012年成立以來,該中心組織編寫的與非營利組織、公益慈善事業有關法律專著8件,參編專著7件,發表研究報告與論文30多件,承接政府研究課題14件,其中《上海市志願服務修訂研究》獲得“2018年度上海市民政科研成果轉化獎一等獎”、《社會組織信息公開研究》獲得“2017年度上海市民政科研成果轉化獎二等獎”。复恩擁有強大的專家庫與專職的專業法律人才隊伍,在法律研究、賦能等服務領域有了較為深厚的經驗積累,並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複恩品牌。目前有上海和北京兩地辦公室,並將以“复恩法律工作站”(ForNGO Linkers)的合作方式在杭州、深圳、成都、陝西和合肥等城市率先落地。复恩與民政部慈善社工司、中國慈善聯合會、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大社建委、上海市法學會慈善法治研究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深圳市慈善事業聯合會、華東政法大學、復旦大學法學院等單位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复恩的公益項目得到了愛佑慈善基金會、浙江省敦和慈善基金會、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南都公益基金會、北京市銀杏公益基金會等國內知名基金會的資助。

2014年8月,武漢市武昌區東湖社會發展研究院註冊成為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2018年10月,機構更名為武漢市武昌區東湖公益服務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沿用為524201063034670620。本機構與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PIDLI)這一人文社科研究機構密切合作,匯聚法學、社會學等領域的專業人才,以智庫的力量開展研究、服務社區,推動法治社會發展與社會治理創新。其業務範圍主要包括:開展助殘、扶貧、濟困方面的公益活動,為殘障者、貧困人群等特殊群體的平等保護和融合發展提供服務與支持。

深圳市福田區維德法律服務中心(“維德中心”)是由一群熱心公益的律師自籌資金、自發創辦,經深圳市福田區司法局批准,於2013年7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區民政局登記成立的公益法律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設立維德中心的目的,在於在法律界倡導和推動志願法律服務的理念,組織和協助以律師為主的法律專業人士,利用專業技能和業餘時間向社會弱勢群體、貧困人群、邊緣人群以及幫助和代表這些人群的公益慈善組織提供免費志願法律服務。維德中心的作用,在於搭建民間法律援助專業平台,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民間力量,增加社會弱者獲得免費法律服務的機會,為政府法律援助提供有力補充;與此同時令法律專業人士有機會參與公益法律實踐,在建立公民社會的進程中貢獻自己的力量。

香港

HK NGO

【專門機構】

平等機會委員會於1996年5月成立,是香港的一個法定機構,負責執行《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種族歧視條例》。委員會致力消除基於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而產生的歧視。此外,委員會亦致力消除性騷擾及基於殘疾和種族的騷擾及中傷行為,促進男女之間、傷健之間、有家庭崗位和沒有家庭崗位人士之間及不同種族人士之間的平等機會。 反性騷擾熱線: 2106 2222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45分)

本港體育總會制定反性騷擾政策 研究報告2020

打破沉默:本港大學生性騷擾調查研究

香港工作間的家庭崗位歧視之研究

【政府機構 - 教育】

教育局 (防止校園性騷擾的問與答及學校政策綱要)

學校有責任確保所有人(包括全體學生、教職員、義務工作者、合約員工/服務供應商/代理人)能夠在一個沒有性騷擾的安全環境下學習、進行課外活動、工作或提供服務。同時,除個別人士要對做出性騷擾的違法行為承擔個人責任外,學校作為僱主,亦可能要為僱員的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民間機構 - 提供法律諮詢/危機評估】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於 1997 年 3 月成立,是一所非牟利志願機構,一直致力推動性別平等並關注女性受到性暴力的威脅及傷害,透過服務、教育及倡議工作,引起社會關注及正視性暴力問題,以減低性別暴力的出現,並加強對性暴力受害人權益的保障。

性暴力法律諮詢: https://rainlily.org.hk/chi/legalclinic

風雨蘭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機構)

風雨蘭於 2000 年成立,為香港首間專為受性暴力侵害婦女及其家人提供援助的危機中心,服務內容包括即時危機介入、個案輔導、醫療診治及跟進、司法程序陪同服務、小組治療及服務轉介等,以協助性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在經歷性暴力侵害及打擊後,盡快獲得適切的支援,重建安定的新生活。我們一直倡議兩性平等、關注女性受到性暴力的威脅及傷害,並致力引起社會關注和正視性暴力這個隱藏卻嚴重的社會問題。

風雨蘭熱線由輔導員及受訓的女性義工接聽,熱線:2375 5322

熱線運作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 / 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公眾假期休息)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成立於1981年,是無黨派及非宗教的婦女團體,一直關注基層婦女的生活處境,致力推動性別平等,為婦女爭取權益。結合服務、教育及倡議三方面的工作,並通過轄下的婦女中心,組織義工網絡,服務基層婦女,讓婦女可以得到適切的支援及幫助、發展自我,促進女性建立自信、自主、自立。為受婚姻及家庭問題困擾的婦女、性暴力受害者、受虐及單親婦女提供情緒支緩、社會資源轉介及危機處理。

婦女求助熱線/「免費律師面見諮詢服務」計劃: 2386 6255

婦女輔導員接聽時段: 星期一至四 (0930-1130,1400-1600, 1900-2100) &星期五(0930-1130, 1400-1600), 其他時間會直接轉駁至熱線社會資源資料系統

新婦女協進會成立於 1984 年,長期致力於推動社會邁向性別平等,就有關女性的政策及社會問題發表意見,爭取政策與法例的改善,同時也致力促進香港社會的民主發展,使女性能享有自由平等的社會參與機會。

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性別歧視條例》相關法律)致電查詢:2708 3600

是一個註冊的非牟利團體,成立於1989年,以組織勞動婦女為目標、爭取婦女勞動權益為宗旨,並與婦女共同開創發展空間。

提供法律諮詢(勞工法例, 反歧視條例) 致電查詢:2790 4848

芷若園是一項危機介入及支援服務,主要為性暴力受害人、面對家庭暴力或其他家庭危機的個人或家庭,提供全面的援助,包括24小時熱線、外展服務和短期住宿服務。

服務對象 (不論年齡、性別、種族、性傾向及性別認同)

- 性暴力受害人;
- 面對家庭暴力的個人或家庭,包括受虐兒童、被虐配偶(包括被虐男士)及被虐長者等;
- 面對其他家庭危機而需緩衝避靜或庇護的個人或家庭。

芷若園24小時危機熱線 ︰ 18281

和諧之家成立於1985年,是全港第一間為受虐婦女及其子女提供庇護服務的機構。至今已發展成為一站式的家暴防治中心,以多元化預防、治療及發展性服務,協助受家暴影響的家庭,並透過不同類型的社區教育活動,推廣和諧健康的家庭關係。此外,機構更為跨專業人士提供培訓,並倡議政策及法律的改革。

賽馬會和諧一心家暴防治中心: 全港首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為受家暴影響的家庭提供一站式全面服務。熱線: 2342 0072

婦女及兒童庇護中心服務內容: 短期住宿服務/評估服務/個案及小組輔導/ 社區資源資訊及轉介/離舍後跟進及支援

24小時婦女求助熱線: 2522 0434

賽馬會男天再現計劃: 為面對家暴處境之男士而設的支援服務, 熱線: 2259 1386/ Whatsapp 64183405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六:上午10時下午6時, 星期一、三、五:晚上7時至10時 (公眾假期除外)

明愛向晴軒家庭危機支援中心提供危機避靜住宿及危機避靜輔導服務,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種休息 (REST) 的經驗。每天二十四小時均有專業社工當值,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及避靜服務。

危機避靜住宿服務/危機避靜輔導服務:致電2383 2122 與我們當值社工聯絡

【民間機構 - 教育及倡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1年1月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作為一個高層次的中央機制。委員會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委任,專責就婦女事務的宏觀策略提出建議,並制訂長遠目標和策略,確保婦女可盡展所長。委員會亦會就婦女關注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並發揮促進婦女權益,啟發新思維和催化改變,以及動員社區資源等策略性功能。

Anti480 反性暴力資源中心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機構)

Anti480 反性暴力資源中心於 2005 年成立,致力於社區及青少年群體教育及宣傳預防性暴力及性別平等的訊息。性暴力存在於不同性別,不同性別人士的權利亦應受到關注。

婦女基金會一直致力透過研究、社區項目、教育及倡議,改善香港婦女及青少女的生活。並以突破性別陳規,提升女性決策者及領袖數目,及協助貧窮女性充權為發展焦點。

台灣

TW NGO

【民間機構 - 提供法律諮詢/教育/倡議】

勵馨本著基督精神,以追求公義與愛的決心和勇氣,預防及消弭性侵害、性剥削及家庭暴力對婦女與兒少的傷害,並致力於社會改造,創造對婦女及兒少的友善環境。

勵馨從1998年起投入家庭暴力的防治工作,運用性別觀點和賦權(empowerment)觀點,協助遭到親密伴侶(配偶或前配偶、同居或前同居伴侶、男女朋友)暴力/虐待的被害人及其子女(可能僅目睹暴力,也可能同時有受虐情形)。以被害人及其子女需求為中心,提供整合性與團隊性服務。協助性侵及家暴之受害人、重要他人,給予心理諮商服務、心理治療、支持與陪伴使其走過創傷復原。並開放多元管道,協助社會大眾及通報者(包含助人者、親友、師長等)之諮詢。

首創台灣第一個女性保護中心,每年協助超過8,000名家庭暴力、性侵害和性騷擾受害者;每年也在法院協助近3,000個高衝突家庭。我們的服務對象不分國籍、性別及性傾向,因為我們相信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應被尊重、擁有自由與自主權。我們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平等、安全、有尊嚴和發展的友善環境,努力翻轉社會迷思,期盼能終結性別暴力,實現性別正義的社會。

服務內容

同理與了解(和被害人一起了解其親密關係暴力的處境、施暴者的策略手段與目的。)

法律服務(說明法律權益、協助聲請保護令、安排法律諮詢、陪同出庭等。)

陪同服務(陪同被害人出庭、就醫等,提供實質的支持與協助,降低焦慮和擔心。)

經濟就業(協助轉介或媒合經濟、就業等資源。)

目睹兒少關懷與轉介(評估目睹暴力對兒少的影響,協助轉介合適的輔導資源。)

為一社福組織,長期關注性別暴力議題以「尊嚴、倡議、合作」為核心延伸至五大服務「性別暴力防治」、「司法平權」、「老人保護」、「媒體教育」以及「國際交流」為主並致力於落實SDGs與CEDAW。

「貓頭鷹防暴申訴專線」設有評議委員會。
成員含括警政、社政、教育、犯罪防治、檢察官、律師、諮商師、藥師、精神科醫師、婦產科醫師等領域專家學者。每個月評議委員定期開會,針對案件進行分析與評議。藉由專家學者的討論,試圖找出案件的問題癥結,希望透過跨領域交流,使每個個案的申訴獲得改善。同時修正防暴體制內的缺陷。

1982年,戒嚴噤聲的年代,一群勇敢的女人打破沉默,創辦台灣第一個女性主義雜誌社「婦女新知雜誌社」,在爭取女性權益、推動性別平等的理想下,發行刊物、舉辦活動。1987年解嚴之後,為了進一步開發社會資源、團結女性力量,乃募集資金60萬並於該年10月立案為「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Awakening Foundation」。

早年爭取墮胎合法化、停止人口販賣雛妓,串連其他團體促使政府陸續通過了民法親屬編修正條文、家暴法、性侵法、性騷擾、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婚姻移民人權、家事事件法等法律制度保障,要求行政院制定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設置性別專責機構等。近年提倡托育及長照公共化、性別友善職場、身體自主、伴侶權益、婚姻平權,持續監督教育、媒體及司法體系、年金政策中的性別問題。

法學院中心

Law School (Women)
Centre for Research on Law, Equality and Diversity (LEAD)

School of Law, 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

Berkeley Center on Comparative Equality and Anti-Discrimination Law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School of Law 

Center for Women in Law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School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Centre for Feminist Legal Studies

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Feminist Legal Studies Group

Faculty of Law at Monash University

Gruber Program for Global Justice and Women's Rights

Yale Law School, Yale University

Human Rights Centre

Ghent University

Stefan Cross Centre for Women, Equality and Law 

Southampton 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The Center for Gender & Sexuality Law

Columbia Law School, Columbia University

The Cornell Center for Women, Justice, Economy & Technology 

Cornell Law School, Cornell University

The Feminism and Legal Theory Project (FLT)

Emory Law, Emory University 

The Lori E. Talsky Center for Human Rights of Women and Children

College of Law,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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